顶楼包阳台违建吗?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所有建筑物均应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若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则属于违章建筑。 《城市规划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设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定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由此可知,在城市规划区内建造建筑物须先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同意,否则就是违法的。 同时,该法第四十条规定了限期拆除、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情形,即违反该条规定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者重新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可并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都属于违章建筑,当事人对违章建筑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控告。如果确实存在违章建筑,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等途径寻求权利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