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几年居住权?
这个真没有统一答案,要看你所在城市的房价和地价。 首先,从法律上来讲,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而房子是我们自己的,我们用房子压土地借钱(首付),以后还房贷,每月还款的时候,银行其实是在还土地的钱,如果我们不还款,银行收走我们的房子,其实也就是收走了土地,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贷款买的房子,我们的权利实际上是被限制的,只是这种限制被产权证遮掩了而已;如果是全款买房,我们的土地钱已经交了,房子的所有权是我们自己的,我们有权处置这套房子,无论是卖是抵押还是出租,都没问题。
其次,我们从实际角度出发。一般别墅都是独栋的,也有个别联排的,独栋的别墅土地是限价的,比如在上海,各区的限价标准不一样,但总体来说,一块地建造十套房子,每套房子一百平方米,总价五千万,土地的价格大概四亿左右,如果这块地只建一套房子的话,价格还要涨三倍以上。联排的别墅相对便宜一些。
那么问题就来了,假如你是房东,你会把房子租给谁?一般人不会把别墅租给别人做住宅吧,既然不做住宅用,那么用途就只能是办公或者酒店式公寓了,这两种用途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租金很高,但售价却很便宜,原因嘛你也知道,40年产权或者50年产权,实际上这后面标注的是写字楼或者公寓的属性,作为别墅,这种用地性质是不合适的,应该会受到一定的约束。
最后,我想说一点,任何东西都是有价格的,如果你想少付租金,那么就得多付出其他费用,如果你不想多付这些其它费用,那就只能多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