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的都有什么证件?
别墅一般是由单体建筑构成的,而单体的合法性的取得通常需要以下流程: 1.立项审批(建设项目规划许可); 2.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证); 3.核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开工建设; 5.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申领预售商品房许可证; 7.收取相关税费并办理完房屋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部分情况下,还需要进行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
当然,对于已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只需在产权证前提下,进行交易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证件的办理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存在无法办理的风险。
以施工许可证为例,根据《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可能会被责令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5%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预售商品房为例,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以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开发商擅自预售商品房的,可能被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购房者可以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