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不算产权面积吗?
首先,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时,应该以房地产权证载明的面积(简称“产权面积”)为准。如果双方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不一致,以产权面积为准进行差额结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商品住宅应按照‘套’或‘单元’计价;” 套是指住宅单门独户的设计单位。如一套一梯四户的户型,无论其有多少卧室、卫生间和厨房,只要其中任何一间居室没有与其他任何一间居室相通,就是套,按照‘套’计价。
而‘单位’则是指在某一楼层中的任一房屋。 如果合同中约定以‘套’为单位计算总价款,且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所发布的商品房面积,也是以‘套’为单位的,那么,不管该套房屋内部结构如何,都不影响其作为计价单位的成立。因为,作为计价的单位而言,其大小仅涉及公摊部分,而对各间房屋的使用功能不予干涉。无论是二房一厅一卫的户型,还是三房两厅两卫的户型,只要是同一个楼层,以同样的单价购买的话,那么,它们就应该属于同一个‘单位’范围。
但要注意的是,以‘套’或是‘单元’为单位计算房价,仅限于商品住房(也就是俗称的“一手房”)的交易。而对于二手房产交易来说,通常都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买卖双方是按实地测绘的面积计算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