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掉阳台护栏算违约么?

松紫泽松紫泽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首先明确一点,业主与物业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而非物权法下的管理关系 2.物业服务合同的标的是为业主提供符合标准约定和服务质量要求的服务,对公共部位的安全维护和公共区域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均属于其服务内容 3.根据《住宅设计规范》6.6条之规定,建筑外墙必须设置防护窗或栏杆,且高度不得低于1.05m;阳台栏杆应能牢固地承受100kg的荷载。该规定是由国家建设部发布施行,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因此开发商有按照此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的义务。

4.虽然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部分产生的收益归业主共有,但并非意味着可以任意占用侵占,物业公司作为受托人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亦是物业服务内容的一部分(具体可参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同时,在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时,物业也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所以,如果确实存在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而拆除护栏属于必要的措施,则并无不当之处 但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比如美观等因素)就另当别论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法定事由或者约定的理由,就不构成正当的理由,那么业主就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来对抗这个决议,从而避免损失。

至于你最后问的,怎么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话。我的建议如下:

一、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你的情况并寻求帮助 二、直接找物业公司进行沟通 三、如果实在沟通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物业拆除护栏的行为违法并要求恢复 四、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业委会成立过程比较复杂以及成立后的实际运转效果难以把握,所以我并不鼓励你去走这条路,因为一旦不能成立或者没有成效那么你只能自己去单独起诉去维权,而且还要承担高额诉讼费用和打官司的风险 五、以上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优质答主

要看协议有没有约定,没有的话就是违反装饰装修合同,不过现在大部分都有,而且即使有也没有说拆除以后会承担多少违约金之类的(一般都会有说明的) 所以你不用担心什么的 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嘛! 现在很多地方的法院都不支持这种诉讼请求了哦!

因为我国《住宅设计规范》2015年修订版里明确规定了“严禁在阳台上设置无窗房间”!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