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为什么封阳台?
1,因为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于已经建成的封闭阳台属于违章建筑,应当由相关部门给予强制拆除,但通常由于证据难以收集等原因,被诉行政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2,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从设计角度来讲,封闭式阳台会影响楼体的抗风和抗震能力,增加建筑物本身的荷载,降低结构的安全性;从维护角度来看,封闭阳台的门窗如果质量不过关,将会影响到外界噪声的传播和雨水渗漏,给物业正常使用带来麻烦;从小区环境来看,有些住户在阳台上随意摆放花盆、吊兰等,这样不仅影响整体美观,而且万一发生危险,后果将不堪设想。法律赋予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权力,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小区安全,规范文明建设。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责令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