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护栏掉落归谁管?
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是,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其中,侵权人包括直接扔东西的人以及可能致物的建筑物使用人(业主)。也就是说,如果查到了具体侵权人,由具体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查不到具体侵权人,由可能致物的建筑物使用人(业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中,阳台的护栏属于建筑物的组成部分,维护、管理职责应当由开发商负责。不过,在建筑物投入使用后,业主对物业共有部分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的护栏脱落,业主是侵权人还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可能有人会问了,我在自家阳台上养花怎么还犯法了?还要承担侵权责任呢? 这种情况,需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第一,如果在自家的阳台上堆放杂物,有碍观瞻,影响了其他人,当然要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如果是种植花草,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堆放物品”的行为,不承担责任;第三,如果是搭建违法建筑(如玻璃房),违反了公法,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