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张阳台是不是违建?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违建”这个词的意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引用部分条款内容):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认定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关键就在于该建筑是不是“未经规划许可”,也就是说要看这个建筑的“规划手续”能否得到补办。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阳台”在规划管理中的具体规定——以高层住宅为例,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推荐性标准,2018年版)7.1.3条规定: “一、二、三类土地的住宅应符合下列规定:……(三)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能自然通风采光,并有一套完整的通风采光处理方案;……(五)每层应有阳台或平台或可开启的窗洞;……”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强制性标准,2009年版)6.4.4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6.4.4 除设置防盗网、防盗窗等安全设施外,住宅的窗外应无遮挡物。……高层住宅的每层楼面均应设阳台或平台,供住户利用。” 还有各地关于住宅设计的有关规定,比如北京的规定是“住宅必须具备阳台或平台或可开启的窗户,满足室内通风透光的要求”,上海的规定是“所有住宅建筑必须设阳台或平台,并且至少有1个房间(居室)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效果良好”。
如果建筑物的“规划手续”能够补办且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就算作合法建筑,反之则属于违法建筑。 最后,我们再来看题主所说的“露台扩阳台”,根据图片显示应该属于对房屋外墙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那么是否需要办理审批手续主要就看这一部分了: 如果要对室外公共部位进行改造就需要征得相邻产权人的同意;如果是改造自己所有的户外空间,则不需要征求邻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