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阳台罚款吗?
一般情况,物业是没有执法权的! 不过,对于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建筑法》等法规规定的行为,需要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指定给具备一定条件的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职责;这种资质条件一般包括:已建立符合行政处罚所需要的内部审批制度、监督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 因此,如果当地政府有相关的文件将这一职责委托给某一家或若干家物业公司来行使的话,那么这些物业公司是有权对违反上述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收取罚款的。 对于违规搭建、搭建阳台等属于违建行为。物业无权直接进行拆除,但是可以协助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拆除工作。 物业没有执法权,但受政府委派,可代为行政执法,当然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劝解制止、报告、配合处罚等,并且还可以自行制定相应的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条款。
比如我们苏州地区大部分的小区,都有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合同)中都会约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如为跃层结构,其露台部分属公共部位范畴,买受人不得随意封闭;如买受人擅自封闭其露台部分,则出卖人可予以拆除,造成损失及发生法律责任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这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对露台使用作出的特别约定,也是今后产生纠纷的依据之一。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对此无此约定的,作为买受人来讲,可以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对露台进行适当修饰,但如果要封闭起来的话还是先跟其他业主打声招呼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