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扩建哪个部门管?
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要分两种情况来说明。 一种是小区房,就是那种住了很久的没有拆迁打算的住宅,这种一般涉及到相邻权的问题,《物权法》里有相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建筑物的门口、通道等部位,不得堆放影响通行和消防安全使用的物品。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在改造扩建的时候,如果涉及到以上问题的需要先征得邻居的同意。 如果是老小区想改装成露台什么的,还得报请物业管理公司备案。毕竟老小区的设计和建设时候是没有考虑到这些改装的。
另外就是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因为改成露台之类的话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属于结构性改动,需经设计单位设计的方案通过审图合格后,报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在取得审批后进行施工。 如果只是进行简单的装饰装修,在物业允许的情况下,不需要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因为是住宅性质的房产,所以不能进行改变主体结构,承重墙之类的改造。
另一种情况则是商用房等非住宅性质的房屋,这类改造就简单多了,并不存在相邻权的问题,也不涉及报批审核问题,只要不违反城市市容市貌的相关规定,不影响他人正常出行和安全就行。 不过此类改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能占用消防通道,而且必须保证安全出口疏散畅通。
2.不得破坏房屋的整体性(承重结构)和抗震性能。对承重构件的改造和加固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和指导施工。
3.不能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比如不能搭棚子、建围墙等。
4.不能改变房屋的基础类型或深度。
5.不能改变房屋的外立面。包括外墙的颜色、外貌造型与规格等等。虽然商业用房的外装可以自行进行改变,但是必须要保证安全,并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